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
大赛内蒙古兴安盟选拔赛暨第六届
“创享青春”杯创业创新大赛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 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鼓 励支持“双创”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推进乡 村振兴。现将《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内蒙古兴 安盟选拔赛暨第六届“创享青春”杯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内蒙古兴安盟选拔赛暨第六届“创享青春”杯创业创新大赛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 推进行动,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更好激发高校毕 业生等青年创业就业活力和内生动力,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 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营造积极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培育优秀青年创业项目,促进广大青 年弘扬创业精神。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 一)主办单位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大赛组委会
成立兴安盟选拔赛组委会,负责兴安盟选拔赛的组织领导。兴安盟选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兴安盟选拔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组织实施、协调管理、优秀项目宣传和奖励扶持等工作。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组织此次赛事,设立旗县市组委会,负责本地区赛事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旗县市初赛的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优秀项目宣传和奖励扶持等工作。各旗县市初赛实施方案请于9月28日前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兴安盟选拔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 赛组委会特邀就业创业服务领域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等组成 兴安盟选拔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兴安盟选拔赛组委会 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大赛成立监审组,对兴安盟选拔赛 方案策划设计、评审标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 监督评审过程。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2+2”模式,即2个主体赛加2个专项赛。其中, 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组别;2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 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按照各旗县市初赛、兴安盟选 拔赛(复赛、决赛)两个阶段实施。
( 一 )主体赛
主体赛制造业组别,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 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 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 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 等 新兴产业;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 位于兴安盟境内,各旗县市推荐项目限于旗县市所在地。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 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项目所在地位于兴安盟境内,各 旗县市推荐项目限于旗县市所在地。
(三)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 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 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 位于兴安盟境内,限于推荐项目兴安盟下辖乡镇苏木农村牧区 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旗、林区)注册、 生产与经营。
五、大赛实施时间
(一)旗县市初赛时间:11月15日前完成
各旗县市初赛由各地自行设置渠道组织报名、审核和筛选、评比,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按主体赛2 个组别,青年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各旗县市依据报名参赛条件须对本地区报名参赛项目进 行资格审核,初赛将按照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来实施。大赛将 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并组织评委专家对项目进行打分、亮 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成绩排名。初赛具体时间由各旗县自行组织通知。
各旗县市组委会依据报名参赛条件,须对本地区参赛项目 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本地区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和通过资格审核 项目数量及清单、晋级的项目清单及创业者名单、参赛项目的 相关资料和本地区赛事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于11月20日前 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xa jycyzdk@126.com), 照片20-30张(大小不少于1MB/张)、视频不少于3分钟(分 辨率1920*1080,格式mp4) 。照片和视频需体现赛事名称及 路演现场情况,且每张照片都要有详细标注。
(二)兴安盟选拔赛时间:12月20日前完成
参加兴安盟选拔赛参赛项目的相关资料包含项目简介、团 队介绍、项目进展、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项目核心成员身份 证和路演 PPT 、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大 赛组委会对旗县市初赛评比晋级的参赛项目清单及项目资料 进行审核。各旗县市应和晋级兴安盟选拔赛参赛者进行充分沟 通,以确保晋级项目做好参赛准备,原则上要求项目第一创始 人进行路演展示,或经第一创始人委托的联合创始人代表项目 参赛。如该项目由于特殊原因无人能够参赛,则由旗县市组委 会递补其他项目,必须在兴安盟选拔赛开赛一周前上报。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 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 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国赛和自治区选拔赛全区决赛 一 、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制造业、主体赛服务业、乡村振兴专项赛 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3年11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 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 一 创始人须为截至2023年11月31 日,已满 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1月31日-2007年11 月31日出生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 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七、赛事流程
( 一 )第 一 阶段:大赛宣传动员(2023年9月至10月 25日)
大赛方案下发后,各旗县市按通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 织报名、项目审核和参赛项目材料上传等相关事宜。初赛由各旗县市自行组织,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主体赛 制造业、服务业;专项赛青年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分 类报名评选,不得兼报。
(二)第二阶段:旗县市初赛(11月15日前)
各旗县市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地区报名项目进行 资格审核,自行设置渠道组织报名、审核和比赛,初赛要按照 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来实施。旗县市初赛主体赛制造业、主体 赛服务业、青年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需采取项目路演 方式进行,并组织评委专家对项目进行打分、亮分,按照成绩 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成绩排名。初赛评选后按照指定晋级数 量参加兴安盟选拔赛,并统 一 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各旗县市晋级兴安盟选拔赛项目数量表(个)
序号 |
旗县市 | 主体赛 | 专项赛 | ||
制造业 |
服务业 | 青年创意专 项赛 | 乡村振兴专 项赛 | ||
1 | 乌兰浩特市 | 6 | 6 | 3 | 3 |
2 | 科右前旗 | 4 | 4 | 2 | 2 |
3 | 突泉县 | 4 | 4 | 2 | 2 |
4 | 扎赉特旗 | 4 | 4 | 2 | 2 |
5 | 科右中旗 | 4 | 4 | 2 | 2 |
6 | 阿尔山市 | 2 | 2 | 1 | 1 |
小计 | 24 | 24 | 12 | 12 | |
合计 | 48 | 24 | |||
总计 | 72 |
(三)第三阶段:兴安盟选拔赛(12月20日前)
1.选拔赛形式
选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主体赛制造业、主体赛服务业、 青年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均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 采取“6+6+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6分钟,1 分钟打分、亮分,每个项目参赛人员不超过2人,按分数由高 到低依次晋级决赛。
2.路演现场要求
(1)现场设施: 比赛现场可满足选手项目展示大屏幕、 音响、话筒、评委打分、亮分、倒计时提醒及观众(选手)席 位等基本设施。
(2)赛前准备: 比赛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组别参赛项 目比赛顺序。由大赛组委会通知各旗县市领队具体比赛时间, 各旗县市领队统筹参赛项目并做好各方面准备,按要求进行比 赛,确保比赛按计划有序进行。
(3)时间设置
主体赛、专项赛比赛现场采取“6+6+1”模式,项目路演 6分钟(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6分钟(不超过6分钟), 1分钟打分、亮分。参赛项目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登台进行比 赛。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 一环节。主持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时间, 避免超时。
3.选手路演:比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选手结合路演 PPT, 在有限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的阐述项目,客观呈现项目优势。路演是对项目的真实表达,避免出现夸大和伪造事 实的情况,选手对材料和现场表达的真实性负责。
4.评委提问:每个项目单个评委可以提问1个问题,最多 提问2个问题,避免单个评委占用全部提问时间,使其他评委 有机会解决针对项目的疑问,便于全体评委全面了解项目,从而给出更客观的评审分数。
5.评委数量:复赛设5或7位评委,为投资人、成功创业企业家和就业创业服务领域的专家;设评审小组组长1位,负 责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和出现争议后牵头集体商议并形成最终 意 见 。
6.评委打分、亮分:评委打分时,参考评分标准及相关评 审资料,依照评分表进行评分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前两个项目路演完暂不评分,第三个项目路演完毕后,评 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委进行评议,确定本场参赛项目的评分尺度, 再为前三个项目打分。从第四个项目开始,每个项目路演完评立即评分。
每个项目评审工作完毕,评委需要对评分进行签字确认。为避免出现个别评委对项目的判断过于主观和个性化,将去掉 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进行汇总取平均分,并保留两位小数。现 场路演评分即为参赛项目的最终得分。
每个项目评委都要进行现场纸质打分,所有项目评审工作完毕,评委需要在项目汇总评分表上进行签字,交由现场工作 人员进行归档整理。
7.分数统计:每一个项目比赛结束,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评分表,并进行分数记录、统计等工作。以上工作结束后, 工作人员需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8.成绩公布:主持人现场公布每个项目的成绩,比赛结束后,公布最终成绩及排名。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 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 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 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 的就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带动重点群 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 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评审标 准和评分规则见附件。
九、奖励与扶持
( 一)奖项设置
1.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奖项
一 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晋级兴安盟选拔赛的其他项目获得优秀项目奖。
2.主体赛服务业项目组奖项
一 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晋级兴安盟选拔赛的其他项目获得优秀项目奖。
3.专项赛青年创意、乡村振兴项目奖项
一 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5000元)
晋级兴安盟选拔赛的其他项目获得优秀项目奖。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颁发证书及 奖金,同时授予“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优秀项目”奖的项目颁发证书。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按照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4.组织机构奖项
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 统一标准举办旗县市初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 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初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旗县市 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评选条件如下:
如出现以下事项,不予考虑:
(1)未按规定使用大赛名称;
(2)大赛过程中出现违规事件;
(3)未按大赛组委会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晋 级兴安盟选拔赛的项目清单和项目资料、旗县市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旗县市级赛事方案、赛事新闻动态、经验成果、图片视频资料等)。
(二)扶持服务措施
1.大赛组委会将获奖项目及优秀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通过兴安盟选拔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 度 。
2.各旗县市人社部门对参加创业大赛的项目在孵化服务、创业培训和指导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3.鼓励各旗县市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将大赛 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可在享受入驻园区、 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 扶持 。
十、宣传推广
邀请兴安广播电视台、兴安日报等新媒体多种形式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和关注,提高兴安盟创业大赛知名度,营造 创新创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兴安盟 选拔赛项目征集宣传。
兴安盟选拔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对获奖项目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选取本次参赛项目中创业典型人物进行深度访谈报道,对整个赛事形成跟踪宣传。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概不退稿,请参赛个人或团队自留底稿。
(二)参赛团队如出现弄虚作假、违反兴安盟选拔赛有关规定等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工作。
(四)各旗县市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组织报名和实施比赛工作,各旗县市要选取此项工作负责人,同兴安盟选拔赛组 委会对接赛事相关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联 系 人 : 杨 阳 吕佳琦
联系电话:0482-8238613